咸阳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咸阳师范学院,英文名称为Xianyang NormalUniversity
学校国标代码:10722
学校地址:渭城校区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43号,712000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20888。
学校开设专业①涵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ㄨ类。
第四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了由校长、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国家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招生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学校的全日制招生工作。学校纪检及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 新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体制,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ㄨ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条 学校投档比例的确定分两种情况: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当地省级招办投档比例确定;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报考情况,投档比例不超过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际之间经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办同意对招生计划做适量调整。
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考生投档成绩及等级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确定专业;体育︻教育和艺术类专业考生的选测等级按江苏省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按照分数分科类划定录取分数线。
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对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体育教育专业的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1.除播音与主持艺术外的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九条 学校培养▽的本、专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咸阳师范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收费:学校严格按省市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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