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2.学校代码:10104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Ψ 业毕业要求,由邢台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邢台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邢台学院: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泉北东大街88号;
8.专业办♀学地址:除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在邢台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校区办学外,其余本科、专科专业均在邢台学院办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和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草拟及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八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调档比例要求,学校ω根据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二条 学校ω 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采取志愿优】先原则,严格按照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先后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即先录取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在专∑ 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专业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①理。
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六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在满足上◣述条件下:1、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考生须取得邢台学院相关专业校考合格证,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校考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其他省(市、自治区)体育类专业▼考生,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和〗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高考改革地㊣区制定的相关录取政策。
第四章 附 则
办公地点:主楼8010房间,办公电话:0319-3650800。
第二十一条 本科专业学费待定,以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艺术类专科专业,每生6000元/学年;师范类专科专ぷ业,每生3500元/学年;非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50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分别为700、800、1000、1200元/年;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宿舍。如有调整,收费标准最终以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充分尊重学生的专业意愿,学生入学半年后可申请转专业。具体申请转专业的程序和办法参见《邢台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邢学院政字〔2017〕 81号)(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4703 第≡二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054001
传 真:0319-3650366、3650365
学校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4704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邢台学院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解释权归邢台学院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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