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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石油大学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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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石油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陕西省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西安石油大学,英文名称为Xi’an Shiyou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0705,学校是由国家设立、陕西省人民政府主管、中央与地方共建的西北地区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共建院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颁发证书:凡具有西安石油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纪委书记、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各院(部、系)院长(主任)、教务处处长、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及有效监督,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其职责包括:严格执行教育部、陕西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制定学校本科招生章程;按照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对享受教育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第十八条江苏考生进档后々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选测科目中的必修科目等级,若相同则比较另一门♀选测科目,若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俄语专业仅招收俄语或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和翻译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校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其它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二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六章 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本科新生奖学金、品学兼优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石油奖学金、塔里木油田奖学金、辽河油田奖学金、杰瑞奖学金、陕西燃气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海油助学金、腾辉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学校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开展勤工助学等工作,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陕西省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于审查或复查不合格的新生,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 我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029)88382310、(029)88382299;传真为(029)88382304;电子█邮箱为zhshban@xsyu.edu.cn;咨询QQ为800118123 2719290494;招生信息网址为http://zb.xsyu.edu.cn;通信地址为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为71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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