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13招生章程
[办学性质]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办学资格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12月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估等级为良好;2006年被省政府确定为云南省实施“走出去”战略试点高校;2008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云南省高校㊣实用技能国际人才培养基地,是目前在建的首批云南省高职示范性院校。2006、2007、2008年三年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和优秀单←位称号,2010、2011年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二等奖。
[地理位置]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西双版纳州府所在地⊙景洪市市中心。西双版纳州地处云南省南部,与老挝、缅甸接壤,与泰国、越南、柬埔寨毗邻。景洪市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之一。昆明至泰〒国首都曼谷国际高速公路和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道贯穿全境,连通六国。途经西双版纳的泛亚高速铁路正在建设之中。
[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工学结合的办学之路。根据“立足西双版纳、面向东南亚、辐射省↘内外”的办学定位,学院确立“教育联姻、合作办学”的办学理念,开展工学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Ψ 创新,实施“中外联合办学”“校企结合,订单培养”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办学模式。学院与国内外19家大学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深入开展了国际合作交流、合∞作办学和“订单”式人才培养,取得较好实效。
一、招生工作遵ζ 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五、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各地生源分布情况,组建招生工作组赴各地进行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完成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七、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办)公布的为准,云南详见《云南招生》计划版或查阅我院网站▅。
九、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录取考生根据其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办)的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2、招生→录取时,承认各地的加分政策。普通类专业以考生加分后总分排序,按照总卐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以文化总分(含加分)上线,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6、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名单将公布在↙学院网站上。
[高额奖学金]学院每年对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和学生干部设立奖学∏金给予奖励,奖学金额最高可达4000元/人。
[贫困生救助]学院为特困生◤开设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勤工助学机会;保证将学费收入的10%用于↓贫困生助学。
[继续深造]大专毕业ω可参加“专升本”考试,到专业对口的高一级院校就读。如有留学志愿也可到泰国、韩国以“3+2”模式留学,攻读本科课程,获取学士学位证书。
[咨询及联系方式] :
传真电话:0691—2142227 2141371
网上查询 :http://www.xsbnzy.com
邮编:66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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