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学院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推进招生工作依法管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厦门医学院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医学院
【2017年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专业】
★其中临床医学(学制五年)除统招外,另面向福建省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招收全日制本科层次定向委培生,招收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定向县(市、区)所属设区市或平潭综合试验区且在当地报考的高中毕业生,考生在录取后与当地县(市、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县级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学制5年,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委培生由我院负责培养,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达到毕业要求后方可获得我校颁发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内页加注“定向县级医院”)。具体工作安排及实施细则以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印发<2016-2018年为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定向培养本科临床医学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6]38号)文件为准。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外语要求及男、女比例】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有关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专科专业:收费标准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执行收费。
【录取原则】
2、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和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关于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4、专业调配原则:学校优先按出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其它专业志◤愿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安排,最低基准分相同时,原始分高的优先录取。
5、如对投档规则■有疑问,请咨询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和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招生工作。
【学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0592-6275566
网 址:http://www.xm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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