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7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隶属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业务上自治区教育厅指导。
第六条 学院名称: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233号
哈密校区地址: 新疆哈密「市西郊火石泉车站南侧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招生政策,执行自治区招生工作规定,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ω下开展招生工作。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根据自治区及各省生源情况确ω 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三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五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执行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自治区及各省招办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七条 受专业及就业岗位限制,600101铁道机车;600102铁道车辆;600601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60060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600113动车组检修△技术等专业,女生请慎重填报志愿。
第十九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就业及升学
第二十五条 学生毕业后我院推荐就业,双向选择,并由自治区人事厅发放报到证;毕业生也可自主择业。
第七章 招生专业及校区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〇之日起执行,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逐年修订,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电子信箱:381317045@qq.com;(乌鲁木齐校区)1429425965@qq.com(哈密校区)
网址:http://www.xjtz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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