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36

  • <tr id='s4VwHX'><strong id='s4VwHX'></strong><small id='s4VwHX'></small><button id='s4VwHX'></button><li id='s4VwHX'><noscript id='s4VwHX'><big id='s4VwHX'></big><dt id='s4VwHX'></dt></noscript></li></tr><ol id='s4VwHX'><option id='s4VwHX'><table id='s4VwHX'><blockquote id='s4VwHX'><tbody id='s4VwHX'></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s4VwHX'></u><kbd id='s4VwHX'><kbd id='s4VwHX'></kbd></kbd>

    <code id='s4VwHX'><strong id='s4VwHX'></strong></code>

    <fieldset id='s4VwHX'></fieldset>
          <span id='s4VwHX'></span>

              <ins id='s4VwHX'></ins>
              <acronym id='s4VwHX'><em id='s4VwHX'></em><td id='s4VwHX'><div id='s4VwHX'></div></td></acronym><address id='s4VwHX'><big id='s4VwHX'><big id='s4VwHX'></big><legend id='s4VwHX'></legend></big></address>

              <i id='s4VwHX'><div id='s4VwHX'><ins id='s4VwHX'></ins></div></i>
              <i id='s4VwHX'></i>
            1. <dl id='s4VwHX'></dl>
              1. <blockquote id='s4VwHX'><q id='s4VwHX'><noscript id='s4VwHX'></noscript><dt id='s4VwHX'></dt></q></blockquote><noframes id='s4VwHX'><i id='s4VwHX'></i>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主页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院性质:独立学院(教发函〔2004〕71号)

                  培养层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制:四年

                  第三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是国家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成立(教发函[2004]71号)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现设有11个系(院)44个专业16个研究所(中心),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五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成绩合格,颁发国家和社会承认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分专业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在陕普通文史、理工类均在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其他省份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四条 根据各省录取模式的提档要求及生源情况确定录取提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非平行志愿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六条艺术类书法、美术类考生专业科目成绩合格(省统考通过或取得学院专业课校考合格证)、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分数线者,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相同,按文化课总分或位次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方向)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要求须达到BC(艺术类考生无要求)。

                  第十九条对于进行录取及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录取政策按所在省的要求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2018年学费如有变动,按在物价部门备案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招办:029-86652007、86652008、86652009、86654990(传真)

                  招生邮箱:zhaoshengban@xjtucc.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