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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交通大学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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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交通大学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①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西安交通大学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条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六条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西安交通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校纪委书记、招生办主任等组成。

                  第九条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组。招生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高考咨询。招生组组长由招生办公室聘任。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十二条西安交通大学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作为教育部批准的自主选拔录取高校之一,用于录取部分地区已通过西安交通大学选拔,获得自主选拔资格且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2)用于录取已通过我校体育、文艺、艺术设计、书法、保送生、少年班等的选拔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等;(3)用于调节各省(市、区)报考西安交通大学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四条西安交通大学部分学院继续按专业大类招生,实施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研究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其中理工类专业学习时间六年、医学类学制七年,顺利完成学业者将获得硕士学位。考生在进校两年后,根据学习成绩、本人志愿及学校有关规定,可在所在专业大类内选择专业方向,同时根据学习成绩,按学校教学管理规定,成绩卐不合格者,实行淘汰制。

                  第十五条西安交通大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地方招委会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七条西安交通大学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实际招生计划的120%。

                  第十九条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投档成绩(含加分)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该地区提档分数线(单科成绩应达到及格水平)的前提下,按考生实际々高考成绩(不含加分)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录取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考生在实际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在提☉档范围内,当理工类各专业已录满而医学类专业未录满时,填报医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到该专业,不足部分在愿意调剂的考生中按照考生分数依次录取。

                  第二十条根据2009年江苏省继续实施新的高考录取方案的实际情况,凡该省选报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应达到以下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理工类(含自主选拔录取)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其它科目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历史,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其它科目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其它类考生均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合格、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江苏省提档分数线(单科成绩应达到及格水平)的前提下,以数学、语文、外语三门原始成绩加附加分的总分(满分为480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的分数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对于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对于艺术设计(含书︾法方向)文、理科专业合格生源少于4人的省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暂♂时公布为0,若报考我校的专业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的录取要求,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择优录取1人。

                  第二十四条对于通过西安交通大学文艺特长生专业考试,综合成绩优良,并与学校』签订《西安交通大学招收文艺特长生协议书》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高考录取时给予以下加分或降分优惠:(1)专业考试合格、综合成绩优秀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线即予录取,并加30分选专业;(2)专业考试合格、综合成绩良好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当地提档线下20分,且高于当地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线,即予录取,并加30分选专业。具体录取优惠以协议书为准。(以上优惠政策仅针对高考满分为750分的省、市。对于满分小于750分的省、市,优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将按比例折算。)

                  第二十六条报考我校定向国防生的考生,按照统考普通生相同分数线录取,一经录取,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须与军队、学校签订《国▆防生协议书》。入学后,政治复审、身体复检合格者,才能正式成为国防生。

                  第二十八条对于制定提前填报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志愿政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西安交通大学将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录取◣协议。

                  第三十条西安交通大学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又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予以正常录取。

                  第五章收费标准和其他

                  理工类(含外语)专业:4950元/年;

                  文史类(不含外语)专业:3850元/年;

                  会计学(ACCA,国际注册会计师)专业:除缴纳4950元/年学费外,新生入校时需一次性缴纳资料、培训等费用39000元。

                  住宿费收取标准:根据宿舍条件,住宿费为800~1200元/年。

                  第三十四条为了鼓励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以第一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学校制定了《西安交通大学“育英”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凡符合规定的考生可获得总额为2千元至8万元不等的奖学金。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西安交通大学艺术设计(含书法方向)专业根据本章程及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网址:http://zs.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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