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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邮电大学2013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西安邮电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563号(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安校区)。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邮电大学。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颁发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 江苏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选测科目要求达到BB;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一)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原则:我校所设考点省份(江苏、安徽、福建、甘肃)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我校校考成绩合格,按考生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我校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并合格后,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生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和学校的相应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情况要求,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新生入学报到后,必须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者或高考体检作弊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外语以英语教学,建议高考应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国防生所有专业高考应试语种必须为英语。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西安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9-88166193 88166199 传真:029-88166194

                  学校主页:http:// www.xupt.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 zhaosheng.x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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