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学院2008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许昌学院
三、办学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八一路
五、外语语种:各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考生外语语种要求〓是日语或英语。
1、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颁布的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3、根据考生填报院校志愿顺序录取;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高考总分、并适当参考与∞考生所报专业相关的单科成绩进行专业录取。若所报→专业已满,可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考生不同意调∏剂,则做退档处理Ψ。
**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编导制作类︽)和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专业录取原¤则是: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有一↓定的表达与交际能力。
8、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录取原则为:对报有我校预科生志愿,并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卐则录取,学制五年。
依据河南省政府统一规定的学费收费标准执行。本科文、理专业每↑年分别是3400元、3700元;本科艺术类专业每年5700元;专科文、理专⌒业每年分别为3300元、3600元;专科艺术类专业每年5600元;凡文理兼收的专业统一按理科学费标准执行。
八、住∑ 宿费标准:按专业及不同的住宿条件,每年400——1000元。
1、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名额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约8000元。
3、单项奖学金:分为德育单项奖、学习单项奖、科技创♀新单项奖、体育单项奖、艺术单项奖、个人进ぷ步单项奖等。奖励金额从100元到2000元不等。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按学生人数比例的3%评定,每年评定一次。
3、困难补助:包括一次性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
5、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帮助困难学〗生通过银行获得助学贷款。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支付。
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学制、圆满完成学习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者,按教育部规定颁发国家统一的许昌学院毕业证】书;对达到学位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同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八一路
咨询电话:(0374)2968818、2968819
E-mail:zq@x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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