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2018年本科卐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理工大学。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校区分布:金花校区位于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曲江校区位于西安市雁翔路58号,莲湖校区位◣于西安市大庆路219号。学校国标代码:10700。
第四条 西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西安理工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委员会由校长、主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
第七条 西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八条 西安理工大学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招生类别:西安理工大学招收艺术类(美术)、高水平运动队、新疆内地高中班毕ぷ业生、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生、普通理工类、普通文史类等考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调档录取。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本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符合西安理工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对于江苏地区,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和√等级须满足学校科目要求和等级要求。要求选测科目达到B、C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达4C、1合格及以上。
对于江苏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理科考生按照选测科目为“物理”的等级进行排序。该等级相同时,再按照第二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进行排序。
第十五条 录取期间,我校向社会公布的来源计划未完成时,参加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征集志愿录取。
艺术类(美术)录取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同分情况,参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西安理工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二十条 西安理工大学本科专业以英语教学为主,小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西安理工ζ大学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四章附则
学校设立新生特等奖学金(奖金50000元/人)、新生一等奖学金(奖金30000元/人)、新生二等奖学金(奖金20000元/人)、新生三等奖学金ζ (奖金10000元/人)、艺术类奖学金(奖金10000元/人)、冬令营奖学金(1000元/人)。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xaut.edu.cn
Email: zhaoban@xaut.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西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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