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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主页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英文名称: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Technology。学校国标代码:10703。

                  第四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现有雁塔校区(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邮编:710055)和草堂▆校区(西安市草堂寺景区草■寺东路,邮编:710311)。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宣传、招生计①划编制、招生录取和相关日→常工作等。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十条 学校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平衡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和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二条 学校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超过20分。录取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浙江省、上海市的考生依据投々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专业组)设定安排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同一专业组■内所含专业之间接受调剂。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1)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 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校考成绩×40%。

                  2.广播电视编①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原则: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统考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录取,学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和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并视考生志愿和学校专业计划需求安排专业。

                  第二十条 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校『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二十二条 按⌒ 照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根据学习成绩和志愿,进入其中一个专业分流学习,具体分流方案按相关学院规定执行,达到专业培养▼要求,按所学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位。学校按照专业类录取的有:管理科学与工ㄨ程类(含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公共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自动化类(含自动化、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测ぷ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矿业类(含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专业)、美术学类(含雕塑、摄影、绘画专业)。

                  第二十四◤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四章 其 他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助)学金以及各类社会奖(助)学金。同时对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保障其在校学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工●作,择优标准的具体细则按《关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的补充细则》的相关条款执ξ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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