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2

  • <tr id='40TNvh'><strong id='40TNvh'></strong><small id='40TNvh'></small><button id='40TNvh'></button><li id='40TNvh'><noscript id='40TNvh'><big id='40TNvh'></big><dt id='40TNvh'></dt></noscript></li></tr><ol id='40TNvh'><option id='40TNvh'><table id='40TNvh'><blockquote id='40TNvh'><tbody id='40TNvh'></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40TNvh'></u><kbd id='40TNvh'><kbd id='40TNvh'></kbd></kbd>

    <code id='40TNvh'><strong id='40TNvh'></strong></code>

    <fieldset id='40TNvh'></fieldset>
          <span id='40TNvh'></span>

              <ins id='40TNvh'></ins>
              <acronym id='40TNvh'><em id='40TNvh'></em><td id='40TNvh'><div id='40TNvh'></div></td></acronym><address id='40TNvh'><big id='40TNvh'><big id='40TNvh'></big><legend id='40TNvh'></legend></big></address>

              <i id='40TNvh'><div id='40TNvh'><ins id='40TNvh'></ins></div></i>
              <i id='40TNvh'></i>
            1. <dl id='40TNvh'></dl>
              1. <blockquote id='40TNvh'><q id='40TNvh'><noscript id='40TNvh'></noscript><dt id='40TNvh'></dt></q></blockquote><noframes id='40TNvh'><i id='40TNvh'></i>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 高考招生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与加拿大合作办学的专业在完成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可同时颁发加拿大合作学校相应的文凭和证书。

                第五条 学院坐落于瓯江之滨『,大罗山之麓的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校园总占地837.2亩,建筑面积23.91万平方米,总投资超7.79亿元,教学设备总值1.2亿元,图书馆藏▓书108万册,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雄厚的教育教学资源。校内拥有两万平方米的技术研发大楼,开展立地式的研发,产学研合作广泛。

                第六条 学院2015年面〗向全国9个省(市、自治区)招收高中毕业生3720名(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其中,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面向浙江省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840名、单考单招540名。

                第七条 学院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ぷ规定,实施“阳光工程”,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一条 浙江考生报考商务★英语或国际商务专业,英语(含英语听力)单科高考成绩均应在80分(含)以上(单考◣单招生源除外);省外考生报考商务英语或国际商务专业,英语(含英语听力)单科高考成绩均应在70分(含)以上。如英语(含英语听力)单科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

                第十三条 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院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学院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七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院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八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九条 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学费标准:

                (2)传媒策№划与管理专业、服装表演专业、产品造型设计专业、产品造型设计 [含家具ξ设计与制造方向、鞋类设计与工艺方向、服装设计方向]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9000元;

                (4)其他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6600元;

                第二十条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ζ 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企业助学基金等资助政策。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招生负责人:谷智静 金建孟

                联系电话:(0577)86680020 86680085

                手机网址:zs.wzvtc.cn/3g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①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