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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是武汉纺织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国标代码13240。设有阳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南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1号)、东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梨园渔光村1号)。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卐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院一般按照各科类招生计划数,在各省Ψ 规定的调档比例范围内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七条 安排◥录取专业时,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所有投档考生特征成绩(按照国家和各省规∞定的政策加分或者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分数Ψ级差录取进下一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同等条件下且分数相同,则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提档,安排专业时认可加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附则
第十二条 我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当年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邮政编码:430200
学校网址:http://www.w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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