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2009年招ω 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三条 本、专科新生的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志愿优先,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数录取。
第五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所在省区本科相应批次投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不含民族照顾分)。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志愿填报与录取均与本科层次同批次进行。
第七条 本科、预科、专科招生工作由我院网上集中录取,网上无录取信息的考生拒绝报到。
第九条 学院录取考生无外语语种要求,但新生进校后学院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第十一条 学院录取新生无男女比例和应届、往届生限制。
第三章 毕业证发放和学位授予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办公室。
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3号(黄家湖大学城)
招生咨询电话:027 - 88147355 88147227
中南民族大学网址:http://www.scue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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