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国标代码:13634
三、办学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道666号
五、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以下简称“武汉学院”)2011年面向湖北、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甘肃、新疆等十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本科招收1680人,专科招收1140人,详细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的数据为准。
1、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招生录取时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录取。
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情况考核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 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4、武汉学院确定的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本年招生∏计划数的120%,最终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6、对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不予限制,但新生入学后一律按照英语组♀织外语教学。
8、武汉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
10、录取期间,考生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武汉学院将与考生电话联系,对因为个人原因需要退档的考生,作为退档处理。
八、学生按照规定要求完成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从2008年起独立学院招收的学生,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均以独立学院名称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十、优惠政策:凡被我院录取的本科考生,按以★下规定,能够免交四年的学费。
②、凡取得免学费资格的学生,第一学年根〓据高考考分评定;以后学年根据该生在校综合表现按学院相关制度评定∩。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道666号
联系电话:027-87181801、87181802、87181803、87181666、8718188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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