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等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条款如下:
1、学院名称: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
3、湖北省代码:7160
5、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院校
7、校长:任星
9、邮政编码:430070
10、2015年我院面对全国普通高职招生总数为: 2050人。
三、语种和专业要求:
13、专业要求:
●航海技术专业要求:男生,英语成绩优。双眼裸眼视力4.5以上,辨色々力完全正常,身高1.65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
●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专业以女生为主,女生身高须1.60米以上,男生身高须在1.70米以上,无传染性疾病。
14、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15、按照国家和各省(市)招生政策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17、按照考生的实际考分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相关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19、对违规报名、考试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考生,学校查证落实后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0、 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5000元/年(以物价局核定价格为准);住宿费按住宿条件收取:1000-1200元/年(带独立卫生间、空调,分四人间和六人间)。
22、 新生报到时,凡达到本科重点线以上者可得奖励15000元(每年奖励5000元),二本线以上者可得奖励9000元(每年奖励3000元)。
六、助学金
七、医疗保险
八、毕业及发证
● 经国家有关部门统考合格,根据专业颁发上岗所需的适任证书、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及等级证书等,其中航海类专业毕业生经考核所取得的高级船员证书在国际上通用。
●学生在校期间,可普通专升本,也可参加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211重点高校的高等教育№本科自学考试,考试合格,由上述高校按国家国定,颁发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24、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高职各专业招生→工作。
26、本章程解释权属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部。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51868508 86811585 50667158
网 址:http://www.whi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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