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二、专业、学制、学历层次
专业代码 | 专 业 | 专 业 方 向 | 教学单位 | 学制 |
050401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音乐教育学院 | 四年 |
理论 | 音乐学系 | 五年 | ||
艺术管理 | 四年 | |||
钢琴调律 | 演艺学院 | 四年 | ||
050402 | 作ぷ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系 | 五年 |
视唱练耳 | 四年 | |||
050417 | 录音艺术 | 音乐音响导演 | ||
通俗音乐创编与制作 | 演艺学院 | |||
050403 | 音乐表演 | 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 | 作曲系 | 五年 |
演唱(美声、民族声乐) | 声乐系 | 四年 | ||
中国乐器演奏(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 | 民乐系 | |||
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〇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吉他、萨克斯管、打击乐器) | 管弦系 | |||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演奏、手风琴演奏、电子管风琴演奏、钢琴艺术指导) | 钢琴系 | 四年 | ||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 | 演艺学院 | |||
通俗器乐演奏与编导(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电吉他、电贝司、电声键盘、电●子小提琴、电子大提琴、爵士鼓〕、中西管弦乐器演奏与编导〔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竹笛、笙、唢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吉他、萨克斯管〕、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钢琴演奏、手风琴演奏、电子管风琴演奏〕) | 演艺学院 | |||
050412 | 表演 | 舞蹈表演与教育 | 舞蹈系 | 四年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1、我院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审批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专业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如考生所填内容不符合我院公布的《武汉音乐学院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考试科目及内容要求》,将视为专业报名无效。
①网址:http://zsks.whcm.edu.cn
2、现场确认:
2010年2月20日、21日 报考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专业方向的考生现场确认。
2010年2月28日、3月1日 报考演唱(美声和民族声乐)、中国乐器(含民族◥打击乐器)演奏、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中西管弦乐器演奏与编导、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专业方向、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的考生现场确认。
③现场确认手续:
外省考生持所在学校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2010年××省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3张(准考证各◥省名称不同)和网上≡报名编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包括照相、校验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及缴费和领取准考证)。
所有参加专业报名网报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报名的现场确认,否则将视作无效报名。
注意事项:
②如果考生所报考的多个专业方向在考试时间上发生冲㊣突,由考生自行取舍。
④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钢琴调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视唱练耳)、录音艺术(音乐音响导演、通俗音乐创编与制作)及音乐表演部分方向(指挥、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中的钢琴演奏方向)的考生专№业初、复试卐一次性进行。
⑥中西管弦乐器演奏与编导各专业品种不单设考场,与中国乐器演奏、西洋管弦乐器演奏各相关专业品种初试、复试均同考场考试,考试内容要求相同。相同专业品种之⊙间既可单报,也可兼报。单报按一个专业方向收费,兼报按两个专业方向收费。
⑧报考通俗音乐创编与制作、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方向和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中的钢琴演奏方向的考生需单独报名、单独参加考试。
乐音响导演、通俗音乐创编与制作;
参加C类考试的◆专业(方向)为: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将在我院招生考试网http://zsks.whcm.edu.cn中的 “考试日程安排” 栏目中另行公布。
七、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结构
⑴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唱和演奏全部或演唱和演奏部分。
专业结构ω 成绩:声乐42%+钢琴40%+朗诵3% +专业基础15%(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①中外音乐基≡础知识(以国家颁布的《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为依据,参考“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音乐》);②音乐文论写作:听音乐写作文1篇;音乐议论文1篇;③面试(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唱〔作品风格不限〕;回答问题〔内容限于“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音乐》〕)。
专业●结构成绩:中外音乐基础知↓识35%+音乐文论写作30%+面试25%(演唱10%、乐器演奏10%,回答问题5%)+专业基础10%(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①中外音乐基础知识(以国家颁布的《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为依据,参考“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音乐》)②音乐文论写作:听音乐写作文1篇;音乐议论文1篇;③面试(表演能力测试: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唱〔作品风格不限〕;舞蹈;朗诵四项中任选两项〔如兼报音乐学理论方向,则演奏和演唱必考〕;回答问题〔内容限于“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音乐》〕)
专业结构成绩:中外音乐基础知识35%+听音乐写作文30%+面试25%(表演能力测试20%、回答问题5%)+专业基础10%(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生的文化课高考成←绩需达到本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线”(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线”)。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并获得“文化考试通知书”的考生,视同取得艺术管理专业考试的合格证书,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均可填报我院艺术管理专业方向(仅限第二专业志愿)。在考生达到本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线”(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线”)且在艺术管理专业方向上线生源不足的前提下,结合招生计划,按第二专业志愿考生文化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在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若仍相同,则按〖英语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若再相同,则参照其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专业:①钢琴演奏:大、小调音阶、琶音1套(三升三降调号以内〔含三升三降〕、四个八度);练习曲1首(车尔尼练习曲299及以上程度);乐曲2首(其中1首为技巧性乐曲);②听写(A类);
专业结构成绩:专业90%(钢琴演奏60%、听写40%)+专业基础10%(视唱50%、乐理50%)
⑴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向,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专业基础(A类):视唱(考试在面试中进行);听写;乐理。
⑵视唱练耳方向,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专业基础:乐理(A类);基础和声。
3、录音艺术
专业: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作曲Ⅱ(多声部写作);基础和声;面试(乐器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如选择钢琴要求演奏相当于车尔尼《钢琴ζ练习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乐曲1首,如选择其它乐器则要求演奏独奏作品1首〕、民歌〔或戏曲、说唱〕演唱等综合素质考察)。
专业结构成绩:专业85%(主科45%〔作曲Ⅰ40%、作曲Ⅱ60%〕+基础和声20%+乐器演奏15%+综合素质20%)+专业基础15%(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专业:根据提供的歌词,写作流行风格歌曲1首;流行音乐和声编配;面试(乐器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如选择钢琴要求演奏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乐曲1首,如选择其它乐器则要求演奏独奏作品〕;演唱歌曲2首〔通俗歌曲1首,民歌或戏曲唱段1首〕)。
专业结构成绩:专业85%(流行歌曲写作35%、流行音乐和声编配35%、乐器演奏20%、演唱10%)+专业基础15%(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⑴ 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方向,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指挥全部或指挥部分。
专业结构成绩:专业85%(主科45%〔指挥60%、作曲Ⅰ40%〕+基础和声20%+乐器演奏15%+综合素质20%)+专业基础15%(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民族声乐
复试:不同风ω 格的歌曲5首(其中应包含1首传⊙统民歌或根据传统民歌改编的歌曲或戏曲、说唱风格的歌曲);音域测试。
专业基础(B类):视唱;听写;乐理。
初试:歌曲2首。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唱全部或演唱部分。
专业结构成绩:专业(演唱)90%+专业基础10%(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⑶ 中国乐器演奏方向、中西管弦乐器演奏与编导中的中国乐器演奏与编导方向
初试:快速或技巧性练习曲1首;有一定难度的、不同风格的乐曲2首。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全部或演奏部分。
②民族打击乐器
复试:中国大鼓乐曲1首;排鼓乐曲1首;键盘打击乐器乐曲或练习曲1首;小军鼓乐曲或↙练习曲1首;自选乐器演奏(从定音鼓、板鼓、手鼓、组合打击乐器中自选)练习曲或【乐曲1首。
专业基础(B类):视唱;听写;乐理。
⑷ 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方向、中西管弦乐器演奏与编导(西洋管弦乐器演奏与编导)方向
初试:
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
复试:
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
以上内容要求背谱演奏;协奏曲和有伴奏的乐曲必须自备伴奏。
专业基础(B类):视唱;听写;乐理。
初试:
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
复试:
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
以上内容要求背谱演奏;炫技性乐曲和协奏曲必须有伴奏,伴奏自备。
专业基础(B类):视唱;听写;乐理。
初试:
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
复试:
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
以上内容要求背谱演奏;协奏曲和㊣ 有伴奏炫技性乐曲必须自备伴奏。
专业基础(B类):视唱;听写;乐理。
初试:
复试:
以上内容要求背谱演奏;协奏曲和有伴奏炫技性乐曲必须自备伴奏。
专业基础(B类):视唱;听写;乐理。
初试:
复试:
以上内容要求背谱演奏;奏鸣曲、协奏曲和有伴奏的乐曲必须自备伴奏。
专业基础(B类):视唱;听写;乐理。
初试:
复试:
专业基础(B类):视唱;听写;乐理。
初试:
马林巴琴:大、小调音阶、琶音、分解和弦(各种升、降调号、三个八▆度以上);练习曲2首(两个升、降调号以上,二棰或四棰);
复试:
马林巴琴(二棰、四棰不限):练习曲2首(三升三降调号以内〔含三升三降〕);乐曲1首〔选自以下曲目:1、《匈牙利狂想曲》(捷克 包佩);2、《查尔达什舞曲》(西班牙 蒙蒂);3、《艾瑞克四首小品》(法国 艾瑞克);4、《竹林》(日本 安贝圭子);5、《樱花》(日本 安贝圭子);6、《罗萨ω曼前奏曲》(法国 罗萨若);7、《罗萨曼协奏曲》(法国 罗萨若);8、《风纹》(日本 安贝圭子);9、《蛙人》(日本 安贝圭子);10、《北方的壶》(日本 安贝圭子);11、《海》(日本 安贝圭子);12、《传奇》(西班牙 阿尔信里尼)〕。
自选乐器演奏(在爵士鼓、民族排鼓、中国大鼓、套鼓中任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
以上各方向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全部或演奏部分。
专业结构成绩:专业90%(演奏95%、视奏5%)+专业基础10%(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①钢琴演奏和钢琴艺术①指导
复试:复调作品(前奏曲〖与赋格)1首;技巧性练习曲2首(其中1首选自肖邦练习曲);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乐曲1首(中外不限)。
专业基础(B类):视唱;听写;乐理。
②手风琴演奏、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中的手风琴演奏与编导
复试:复调作品1首;快速技巧性乐曲ω和练习曲各1首;不同风格乐曲2首(中外不限)。
专业基础(B类):视唱;听写;乐理。
③电子管风琴演奏、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中的电子管风琴演奏与编导
复试:复调作品(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以上)1首;快速技巧性乐曲和练习曲各1首(练习曲不低于740程度);中型乐曲1首。
专业结构成绩:专业90%+专业基础10%(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专业:①演唱不同风格歌曲4首(通俗歌曲、外国音乐剧选段、中外艺术歌曲或歌剧选段均可,唱法不限);②表演才能展示(1、舞蹈;2、乐器演奏∴或弹唱)。
考试一律采用播放CD碟片伴奏。考生须自备仅含本人考试曲目的CD伴奏碟片(不得制成¤盒带,不得带伴奏人员)
专业结构成绩:专业90%(演唱90%、表演才能展示10%)+专业基础10%(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专业:①技巧性练习曲2首(车尔尼740以上程度);②不同风格乐曲3首。
专业基础(B类):视唱;听写;乐理。
⑻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 (电子小提琴、电大提琴、电吉他、电贝司、电声键盘、爵士鼓) ,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专业:①大、小调音阶、琶音1套(三升三降调号以内);②快速或技巧性练习曲1首;③不同风格乐曲3首;④即兴创编与演奏。
专业基础(B类):视唱;听写;乐理。
②爵士鼓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全部或演奏部分。
专业结构成绩:专业90%(演奏95%、视奏5%)+专业基础10%(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初试:舞蹈█基本功
考生∑ 初试应着练功服(女:体操服、裤袜;男:汗衫、紧身练功裤)。
专业结构成绩:舞蹈基本功50%+舞蹈表演及舞蹈模仿50%。
考生持本院“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手续,并参加全国高等院校文科类或理科类规定的全部科目考试,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1、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70%+文化课高考成绩3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音乐学(艺术管理方向)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本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线”(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线”),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30%+文化课高考成绩7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获得我院其它专业及专业方向“文化考试通知书”且报考我院艺术管理专业方向为高考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在达到本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线”(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线”)且在艺术管理专业方向上线生源不足的前提下,结合招生计划,按高考第二专业志愿考生的文化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在文化课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若仍相同,则按英语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若再相同,则参照其专业结构成绩。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①唱练耳方向除外)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结构成绩(专业成绩85%+专□ 业基础成绩15%),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7、录音艺术(音乐音响导演)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50%+文化课高考成绩5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9、音乐表演各专业方向(指挥方向除外)的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结构成绩(专业成绩90%+专业基础成绩1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1、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结构成绩(舞蹈基本功50%+舞蹈表演及舞蹈模仿5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报考演奏专业的考生考试时及入学后所用乐器,除钢琴之外的其它乐器一律自备(招生考试期间,电子管风琴■考场,我院备有电子管风琴〔雅马哈900型〕,如考生需使用其它型号的乐器,请自备;西洋打击乐器和民族打击乐器考场我院备有定音鼓、马林巴、排鼓〔五件套〕、大堂鼓,其它乐ㄨ器由考生自备;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考场,我院备有爵士鼓,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
5、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各种待遇按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7、本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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