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工程职业学院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379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高职(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一) 学院概况
学院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起源于1881年英国人创办的培真书院,几经变迁,1950年成立山东省益都师范学校;1978年改建为昌潍教师进修学院,开始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教育;1983年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改名为潍坊教育学院;1998年,成为山东省政府批准举办高职教育的全省首批试点院校◤,开始举办高等①职业教育;2010年经省政府批准改建为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院先后ㄨ获得“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文明单位”、“全省高校思想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科教兴潍先进单位”、“潍坊市花园式单位”、“潍坊市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目前,校园总占地面积1386亩,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80余万册,电子图书39万册,中外文现期期刊800多种;创办有学术期刊——《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报》。学院办●学条件优越,教学设施先进,拥有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潍坊市重点实验室,校内外实训基地210多个,其中美国卡特彼勒培训中心等“校中厂”3个,山东亚泰机械有限公司现代学徒制实训中心等“厂中校”2个。
(三)办学特色
学院现有山工机电工程学院、学前ㄨ教育学院、会计与统计学院、应用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凤凰艺术学院、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应用外语系、花卉学院、汽车工程系、航空工程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政教学部、体育教学部、中专部16个教学系(院、部),45个普通高职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10个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重点专业、10个市级特色品牌(重点)专业、2个“3+2”分段贯通培养试点专业、4个定向培养士官专业,4个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46门省级精品(特色)课程。有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省级高校教学改革项目17项,教学质量明显提升。
学院始终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为学院的头等大事抓好落实,依托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努力提高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扎实有效,先后实施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全员工程”和“就业基地工程”,用就︻业引领各项工作,积极为学生提供高质量、高层次就业岗位。毕业生『就业率、就业层次、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就业率一直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有绝活、有素养、善合作、能创新”成为学院毕业生的标签。学〓生综合能力强、岗位适应快、职业素质高,受到了用人单位的欢迎,一大批毕业生已成为各企事业单位的业务骨干。2016届毕业生齐琛琛被评为山东省“双创之星”,2016年获得全国第二届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大赛铜奖。
第八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招生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定向培养士官专业按照下达计划的男女生比例。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专科提前批(定向培养士官专业)、专科批。
(一)学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春季高考考生专业安排:学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技能成绩高的考生。
(三)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五)定向培养士官生需按规定进行政治考核、体检和面试。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专科(高职)每生每年学费文科类专业4800元、理工科类专业5000元、校企合作专业收费按照省物价局批复文件执行。其它费用按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激励、助学政策:
(一)奖助学金项目: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6000元/人)、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2000—4000元,占学生总数的14%左右)、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二等奖学金800元/人、三等奖学金500元/人),总奖助面达到30%以上。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6—3276312 3276917
邮箱:wfec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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