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2010年江苏省本科招生章程
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2010年江苏省本科招生章程
院校代码:1852(江苏省) 13985(教育部)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独立学院)
学历层次:本科
校 址:苏州市新区长江路8号
年度全国招生计划共计2300人(分省计划请以各省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1、外语语种要求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3、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4、录取办法
5、专业调剂
6、专业选科及其它要求
B. 园林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加试美术,如果美术加试不合格,转入其它专业。
7、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及办法
音乐类以专业省统考成绩为录取分,美术类以专业省统考成绩加高考文化成绩的综合分为录取分,以分数优先(录取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和安排专业。
四、收费标准
住宿费:1500元/学年
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
按照国家规定颁发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学校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8号 邮政编码:215009
学校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6746.cn 电子邮件:tpxy@mail.usts.edu.cn
九、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省考生,由苏州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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