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2010年招卐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二、校址:
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
徐汇校区:
浦东校区:
高职学院:
三、层次:
四、办学类型: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九、录取规则:
2、对↑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若个别省市区有@ 特殊规定,与当地协商后另行公布)
4、学校承认各省市高考∏政策性加分;部分享受学校优惠政策加分的考生投档◆进校后,再按加分后的成绩参与排序。
6、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详见《2010年上海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学费标准:
(沪价行(2000)第120号)
(沪教委财(2005)34号)
(沪价行(2000)第120号)
(沪价行(2000)第120号)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十二、联系电话:
十三、投诉电话:
十四、网址: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十六、其他须知
(一)上海考生符合志愿填报相关▃条件的优惠:
2、对于参加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提前面试并且顺利通过的考生,本科正常录取阶段以平行志愿报考上海理工大学,且专业第一志愿为中英国际学院专业,本批次录取时进入上海理工大学投档名单,在录取排名时总分加20分。
4、以上第(一)大类各项加分按最高值计,不累计。
1、凡在◥高中阶段,获得市级荣誉以及获得上海市教委确认的市级学科竞赛奖项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给予加10分;
3、上海市示范性、实验性中学及上海理工大学附属中学的学生,凡在高三阶段获得校级荣誉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给予加5分;
推荐表可由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填报后打印, 经考生所在学校盖章确认,并于2010年5月18日前寄回我校。经我校招生办ζ公室审核同意后生效的加分考生名单, 我校将于2010年5月24日♂在招生网上公示。
1、上海市考生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原始分)高于一本资格线20分以上;
3、各省市(含上海市)本科第一批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原始分)排名进入我校↙在该省(市)录取新生的前2%。以上3项奖学金不累计,详见《上海理工大学大学优秀考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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