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20

  • <tr id='YaIUr7'><strong id='YaIUr7'></strong><small id='YaIUr7'></small><button id='YaIUr7'></button><li id='YaIUr7'><noscript id='YaIUr7'><big id='YaIUr7'></big><dt id='YaIUr7'></dt></noscript></li></tr><ol id='YaIUr7'><option id='YaIUr7'><table id='YaIUr7'><blockquote id='YaIUr7'><tbody id='YaIUr7'></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YaIUr7'></u><kbd id='YaIUr7'><kbd id='YaIUr7'></kbd></kbd>

    <code id='YaIUr7'><strong id='YaIUr7'></strong></code>

    <fieldset id='YaIUr7'></fieldset>
          <span id='YaIUr7'></span>

              <ins id='YaIUr7'></ins>
              <acronym id='YaIUr7'><em id='YaIUr7'></em><td id='YaIUr7'><div id='YaIUr7'></div></td></acronym><address id='YaIUr7'><big id='YaIUr7'><big id='YaIUr7'></big><legend id='YaIUr7'></legend></big></address>

              <i id='YaIUr7'><div id='YaIUr7'><ins id='YaIUr7'></ins></div></i>
              <i id='YaIUr7'></i>
            1. <dl id='YaIUr7'></dl>
              1. <blockquote id='YaIUr7'><q id='YaIUr7'><noscript id='YaIUr7'></noscript><dt id='YaIUr7'></dt></q></blockquote><noframes id='YaIUr7'><i id='YaIUr7'></i>

                对外经济贸ξ 易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高考招生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章程(2018年)

                  2018年4月24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长办公会批准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保证我校招生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五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1年。1953至1999年,由原国家外经贸部管辖。2000年6月,原中国金融学院与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划归教育部主管。2010年12月,教育部与商务部正式签署协议,共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第六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本科招生工作实行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决策、招生办公室具体执行的三级管理模式。

                  1.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章,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3. 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5. 开展招生宣传、招生咨询等服卐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7.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复查等工作;

                  第八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数量、生源质量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 来学校生源计划执行情况、学生就业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ㄨ的原则,主要投放到国家政策要求及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十二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投Ψ档录取时,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六条 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市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高考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录取经济管理类、理学和工学专业依次优先考虑数学单科成绩高、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录取ζ文学类和法学类专业依次优先考虑英语单科成绩高、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八条 往届生的ω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条 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对□ 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已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须达到同样等级,方能享受我校相应优惠政策。

                  第二十二条 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我校在当『地一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且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实际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获奖面最高可达45%,奖学金额度最高可达15000元/年;同时学校还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了勤╲工助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措施,其中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最高为7000元/年。除此之外,学校还联系社会各界人士在校内设立了各种奖助学金。

                  第二十七条

                  招生办公室网址:zhaosheng.uibe.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纪检监察电话:(010)64492163,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卐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章程(2018年)

                相关推荐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