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5年台州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350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临海校区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 邮编:317000
第三章 机 构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师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业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修读外语语种为英语。
4.录取具体方式: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第一、二、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1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0分。若六个专业志愿均无法录取则转入专业⌒ 调剂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4)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ㄨ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生源地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江苏、新疆※音乐招生使用该省的联考成绩;甘肃、广西和福建美术招生由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均按综合々分(综合分=专业成绩×80%+文化成绩×20%)从高到低录取。浙江省的艺术类、体育类按照综■合分从高到底录取。浙江省外艺术类(不含校考)的考生,我校在录取时□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录取办︻法执行。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 合评价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台州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录取前考生需与定向培养的主管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再由定向主管部门提供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按志『愿优先原则审定报省考试院批准后◥录取。
英语(师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录取时要求英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100分。其余专业录取时,与该专业相关的科目成绩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如个别专业录取未满,则优先调录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 费
第六章 附 则
1.联系电话(传真):0576-85137102,85139033
3.学校网址:http://www.tzc.edu.cn
第二十条学校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等其他信息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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