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泰山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泰山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2014年我校在山东、天津、江苏、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27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并在山东省招收专科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报考指南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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