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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主页

                天①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理工大学中ζ环信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々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学校名称: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99号

                  天津理工大卐学中环信息学院依托天津理工大学学科⊙、师资等方面的整体优质教育资源和电子信息类学科特色,以先进的办学理念、鲜明的人才特色、优良的教育质量立校←,重德重能、求实求新,旨在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五条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 求,制定2010年面向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 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ㄨ录取过程中,经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天津理工大ζ 学中环信息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的第一志愿报考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平行志愿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

                  第十一条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以及我院的实际,对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々法。

                  1、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 为原则,考生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考生,如果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

                  3、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但▃录取时按照实际高考成绩安排专业,不考虑加分因素。

                  第十五条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2010年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七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符合国家及我院有关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0年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参加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造成的损失,我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址:www.tjzhic.com

                  电话:022-60541802、60541826、60546060

                  邮编:30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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