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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职业大学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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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职业大学2012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职业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职业大学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 学校名称:天津职业大学

                  三、 办学层次:高职

                  五、 学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

                  天津职业大学是一所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市属普通高校。1978年建校,前身是从事本科教育的南开大学第二分校、天津大学化工分校。1982年底接受世界银行贷款更名为天津职业大学。2006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并于2009年10月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验收。2009年被教育部、天津市政府联合授予“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国家计划招生。长期以来,学校通过广泛校企合作,与天津市多个区域、行业机构、重点企业建立关系,如滨□ 海新区、保税区、高新区,民政局、包装协会,天津钢铁集团、地铁、三星、日产、南车、中沙石化、通信广播集团、农业银行等。就业率多年达97%以上,始终保持天津高校前列。2009年获得“全国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天津市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1年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第四条 天津职业大学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高职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2年天津职业大学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八条 天津职业大学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生须有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或统考合格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或语文)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之规定。

                  第十四条 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 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十六条 天津职业大学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应用韩语、商务日语专业第二外语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天津职业大学设有覆盖面达30%的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天津职业大学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职业大学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www.tjtc.edu.cn   E-mail: zx60586049@163.com  电话:400-022-1978 022-60586049   邮编:300410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

                  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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