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学校名称: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陈台子路88号天津公安警官职ζ 业学院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是教育部批注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天津市唯一的一所Ψ公安高校,隶属于天津市公安局和天津市教委。学院有着良好的办学条件,占地739.2亩,总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1万平方米↘教学大楼可容纳2000余名学生同时上课,装有闭路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系统;实验实训☉楼设有刑事照相、痕迹检验、文件检验、法医化验、心理测试等22个室内实验实训室,有设备先进的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和语音室◥,有集摄、录、编、播功能的电教中心,有模拟现场、模拟派出所←、模拟法庭、查缉战术等训练教室;现代化警体训练馆▅,用于散打、格斗、健身训练,还可以进行符合国家标准的▓篮、排、羽毛、乒乓等球类比赛;国内一流的塑胶田径运动场,可以承办国家级大╲型运动赛事;射击馆15个靶位可∩进行25米、50米射击训练,装有自动报靶和电视监视系统;图书信息中∞心面积达7774平方米,藏书42万册,拥有902个阅览座位,开设电子ω 阅览室,校园网络中★心设在图书信息中心,与公安网、教育网连接,服务教学,服务师生。学校设7个教学系部,有教师23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04人,高级』工程师2人,讲师117人,形成一支以高中级教师为骨干,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力的多门类多学科的师资队伍与科研力量。
第四条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设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ζ 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高职收费标Ψ准:普通专业每年5000元/学生,特殊专业每年5500元/学生,住宿费㊣ 每年800元/学生。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6年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八条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 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书次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卐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原则。我校2017年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卐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十二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①、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ㄨ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江苏考生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天津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之规定。
第十四条 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十六条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ω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二)电话:022—58786537,58786536
(四)邮编:300382
(五)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陈台子路88号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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