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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工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工业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四章 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六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及就业市场需求分配招生计划。预留计划数为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预留计划使用原则@为:调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用于实行平行志愿同分段进档考生录取。

                  第八条在高考成绩达ξ 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并且在本校招生计划120%以内。

                  第十条 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学院以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江苏省招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对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是选测为BB,必测为4C,技术科目合格。在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我院选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使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上述第十一条执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成绩为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之和。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六条 专升本和对口升学的录取原则:按照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志愿按分数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霍世平 职务:院长

                  第十九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我院为在校学生设有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电话:0351-3568812,传真:0351-3566080,太原工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tit.edu.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太原工业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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