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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优先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卐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188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深圳市人民政府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获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Ψ 证书学校名称: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 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广↓东省和深圳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ζ 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3+证书”类、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进行分类录∩取。广东省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须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粤教考〔2008〕28号)的要求。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①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考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先后顺序,优先录取排位靠前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报考普通高考、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普通高考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我校美术类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ω时录取原则为院校志愿优先及专业志愿优先。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①

                  第二十八条学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高有要求,请男生身高1.69米以下、女生身高1.59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关于深圳∑ 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深价联字[2002]14号)文及相应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文件执行。学费为:美术类专业为10000元/年,其余各专业均为6000元/年;住宿费为1200元/年。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我校主要政策规定如下:

                  (一). 报考我校第三批A类普高文理科的考生,分数(不计加分)超过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ㄨ第二批本科文理科分数线40分以上(不计降分分数线),且总分分别排前三名的考生,可获得♀奖学金10000元;分数超过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第二批本科文理科分数线40分以上(不含前三名),可获得入学奖学金5000元/人;

                  以上两类奖学金∮可叠加发放。

                  三、学校每年ぷ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授予年度奖学金,其中:优秀学业奖学金最高达3000元/学年;单科成绩优秀奖学金200元/科;考证奖学金最高奖金达500元/项。还给【予在市级以上各项学习、体育、科技、文艺等∩竞赛中获得名次的学生授予“特长特殊贡献奖”,最高奖金达3000元/项。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联系人:张老师、何老师

                  传真:0755-89226297

                  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haob.sziit.edu.cn

                  传真:0755-89226363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广东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广东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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