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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第十七条 入学申请者于2018年4月4日持◎学院通知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院缴费、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陕西省招生办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淘汰比例不低于参加本校测试考生的5%。
第二十条 对于技能拔尖免试招生严格按照《关于做好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中职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21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住宿费:650元/年,800元/年(带卫生间)
学院实行“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ㄨ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活补贴、学院特困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ぷ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学院每年发放生活补贴、特困补助等其他奖励金额达100万元。
第∩二十五条 助学贷款:学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 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 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院教务处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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