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经贸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Ψ程
为了保证山西经贸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ζ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普通高职、对口升学、三二转段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二)学校代码:14177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八)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南校区: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三段629号
第四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根据各省近三年录取情况安排分省分类招生ω 计划。同时,对近三年新生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在录取过程中合理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六条 普通高考文理科录取原则:进档考生专业安排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八条 对口升学录取规则: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最低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三条 对已录取的考生我院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与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集中向社会公布,同时在我院的网站公布。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①。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条例执行】。
第十七条 学院设立以“扶持贫困、奖励优秀、励志助学”为宗旨的评奖评◎优助学体系,形成了以“奖、助、补、贷、勤、减、免”七位一体的奖学助学保障体系,同时设立“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正常工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邮编:030024
传真:(0351)633800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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