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服装工程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
第三条 学院名称: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第四条 教育部院校代码:13125
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六条 学院简介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调档比例按各省招办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院对生源地各项加分(降分)政策予以认可。
第十三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规定。
第十五条 学院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
第十六条 我院严格按照2016年省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第十七条 被我院录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七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38114101、38114102
学院官网:www.sxf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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