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学校全称: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
第四条学院招生的主要对象为:普通高考学生,实行全日制学习形式。
第五条2012年四川省教育厅下达我院的招生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经四川省教育厅核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八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在第一志愿报考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档案,优先满足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的专业志愿。
第十条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二条不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及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四条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第十五条学院执行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录取结束之后,将在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还可以通过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第十九条联系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http://www.swjtuhc.cn
联系电话:0817—3888666、3888999、3884111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关的额外费用。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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