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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院校国标代码:14004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录取规则
1.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 愿为105%以内)。
3.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并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满时,则依照考〗生所填的专业作适当调整。
5. 学院认定2016年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
(1)艺术专业录取时在专业、文化双上线情况下,按考生专业成绩排 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编导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我院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三、考生█须在报名信息中向当地招办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必要的联系。因通ㄨ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录取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1)文理科类学费收费标准为□ 每生每学年7000元。
(3)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元-1200元(四人间、六人间)。
六、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八、联系电话:028-82312000(兼传真) 028-82386271
学院网址:http://www.svcc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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