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三.层次:本科
五.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以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计划为准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英语、日语、法语、汉语国际教育等语言类专业限招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十.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1、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二)录取程序、规则3、根据我校在各生源地省(区、市)招生计划数,按各省(区、市)规定自主确定投档比例。4、参加上海市高考且符合我校校内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投档后兑现我校校内优惠加分政策。5、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6、我校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的录取级差分。同分志愿优先;同分、同志愿者,文科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7、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均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安排。学费标准: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沪财预[2003]93号,沪价费[2003]56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学校名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十三.联系电话: 021-67703050;021-52067206
十五.网址http://zhaosheng.suibe.edu.cn
十七.其他须知:
校内优惠加分政策:我校校内优惠加分政策仅适用于上海市本科集中录取阶段,不适用于其它省(区、市)本科集中录取阶段。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在投档后〒加5分:1.高中阶段,获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并按市教委规定获得加分的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2.高三阶段或高一阶段、高二阶段连续两年获上海市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并按市教委规定获得加分的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3.高三阶段获得科技发明创造奖或学科单科竞赛优胜奖,并按市教委规定获得加分的应届高中毕业生。4.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我校招生网公示的推荐ξ和自荐办法所列标准,经所在中学推荐或学生本人自荐,并经我校审核确认的优秀推荐生和自荐特长生ξ 。5.高考外语成绩在125分以上且外语口试成绩在B级以上者。6.以上加分项目之间不累加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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