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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秋季招生章程
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二、就读校址
长宁校区: 上海市长宁区玉屏南路560弄18号
□本科 √高职 □专科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 术学校
各专业招生人数及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限招英语
没有限制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上海市投档比例在1∶1.05之内。
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素描、色彩的成绩。
(二)、外省市考生
十、收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500元(4人/间) (沪价费[2004]51号)
学校名称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十二、联系电话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十四、网址 www.stiei.edu.cn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十六、其他须知
其他专业就读地点在奉贤校区,住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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