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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2010年招生卐章程『
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三、层次:▇本科 □ 高职 □ 专科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所有◥专业只招英语。
无
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上海市生源,在上海市第二批次本科录取资格线上,遵循上海市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数的1:1.05以内的比例调档。对投档线◤上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所有专业(除艺术教育专业上海生源校考外)无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同分考生文理科均按英语、数学、语文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7000元【沪价费(2005)25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本科毕业文凭。
十三、投诉电话:021-39966266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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