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原石家庄∑ 铁道学院々),英文名称:“Shijiazhuang Tiedao University”;国标代码:10107;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办学类型:全日制;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学校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第五条 对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的本、专科(高职)毕业生,颁发相应普通ㄨ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石家庄铁道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专科(高职)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九条 招生计划严格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在非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 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政策。
对于内蒙古考生实行“专业志愿ㄨ清”的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 评价内容。
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2、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4、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数学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以150分计)。
6、报考我校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省外≡考生须取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本〇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没有文化课单科成绩限制。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费收取标准,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宿舍条件,住宿费500~800元/年·生。
第二十四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网址:http://zs.std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11-87935166,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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