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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丘师范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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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丘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商丘师范学院

                  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

                  办学层次:本科

                  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商丘师范学院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

                  第七条 商丘师范∮学院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优良的办学传统和鲜明的办学特色,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科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和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

                  第八条 商丘师范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同时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十四条 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普通类各专业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美术学、绘画、雕塑、美术学(书法)、美术(专科)、动画、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音乐表演(专科)等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摄影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与体育教育(专科)专业均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按照当地规定执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规定,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Ψ 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折合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高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第二十二条 商丘师范学院没有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为商丘师范学院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咨询热线:0370—3057992、3057995、3057996、

                  传真:0370—3057990

                  纪委监督电话:0370-3057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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