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招生代码:1598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录取规则:
1.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
2.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
二、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2.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依据考@生统考科目的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往届生依据考生评ξ 语),择优录取。
3. 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成绩均采用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办法: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按照文化分的高低顺序择╱优录取。
文科类、理科类为CC、4C1合格,艺术类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对于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宿迁学院招生计划招收的学生的毕业文凭和学士学位证书由宿迁学院颁发,联∏建高校独立学院招生计划招收的学生的毕业文凭和学士学位证书由相应联建高校独立学院颁发。
地 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传 真:0527-84202305
http:// www.sqc.edu.cn
邮 编: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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