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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理工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校名:陕西理工々学院◇。英文校名为“Shaanxi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学校国标代码为10720。

                  第四条 学校校区:南校区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北校区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褒河

                  陕西理工№学院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汉中市,是一↘所具有50多年办学历史的多科性高等学校,也是经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〇。学校创建于1958年,先▲后经历了汉中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汉中分校、陕西工学院与汉中师范学院等不同发展阶段。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原汉中师范学▃院与原陕西工学院合并组建陕西理工学@ 院。

                  学校现有教职工1628名,其中专任▲教师1222名,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249人,具有副高以上々职称418人,其中教授129人。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陕西省优ξ 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陕西省“百人计划”人才、陕西省“三五人才”等40余人。其中有院士3人(双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双聘)。全校共『有各类在校学生2.57万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2.1859万人。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预留计划

                  用途:为了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线生源不平衡情况。

                  使用方法:经学校同◢意后,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正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专业清”录取原则。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执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Ψ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确定办法依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位次择优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々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男、女生ω录取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分数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在报名材料齐全,资格审查、体检合格的☉前提下,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30%)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综合评价,分项目划比例↑择优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生资助(奖、贷学金、勤工助学)形式

                  二、勤工助∮学实施办法:学校为经济特困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给予适」当的报酬。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理工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检查部门对招生过程实行全程监督。认真做好招生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招生︽政策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实施阳♀光招生。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723000)

                  学校网址:http://www.snut.edu.cn

                  招生邮箱:zsb@snut.edu.cn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陕西理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陕西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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