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本章程适用于三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一条 学院全称及代码: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国标码13976)
第三条 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公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
第四条 我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〇,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监督申诉电话:0598—8282790(纪检监察▃室)
第六条 我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无计划外招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以及其他要求将分别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 经教育』部备案同意,我院2016年可开展招生的专业:黑色冶金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现代纺织技术、染整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临床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会计、审计、会计信息管理、统计与会计核算、国际贸◥易实务、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人力↑资源管理等。
第九条 我院根据生源省份的规定和报考我院的生源情况等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执行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各种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 对实行按院校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考生,专业安排根据“专业清”模式,即按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安排专业,对第一专业上线考生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按专业顺序递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可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除助产专业限女生填报外,其余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由各▲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在相关媒体公布或我院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设录取查询窗口供考生查询并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
第十六条 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06]418号、闽价费[2007]74号、闽价费[2009]34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代办费项目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学生退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6]费154号文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我院Ψ开通入学“绿色通道”,积极采取奖、助、补、缓、贷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在校学习期间的经济困难:
2、勤工助学措施:制定勤〖工助学制度,与部分企业签订协议,为经济困难生在校期间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可以推荐学生从事一般性服务(如:公用机房、阅览室、健身房、食堂等)或与专业实践相关的劳动∑ 。
4、爱心基金:学院积极争取社会助学资金建立爱心基金,以困难补助方式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助。
第七章 入学、毕业
第十九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基层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的毕业证书中专业名称后需加注“定向基层医疗机构”字样。通过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的学生还可获得相应专业及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规定与现行招考政策不一致时,以现行招考政策为准。
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高岩路6号 (邮编365000)
传 真: 0598-8282672
招办邮箱: zsb13976@126.com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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