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二、校址
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永乐路737号
□本科 √高职 □专科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总分成绩按照专业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第一专业未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投档,仍未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投档,以此类推,按计划录满为止;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 同分考生按英语单科成绩的高低排列;再同分文科按语文成绩高低排列,理科按数学成绩高低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
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宝山校区每生每学年1000元--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学校名称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十二、联系电话 021-58317699、68768318、50582284(传真)
十四、网址 www.sma.edu.cn
航海类专业学生在院学习期间成绩优良者可参加中国航海学会设立的“航海奖学金”评选,所有在校学生均有机会获取学院提供的学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贫困学生中成绩优秀者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吴福—振华交通教育奖励基金等。
学院被上海市教委列为享受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之一,由指定银行为贫困学生提供助学贷款业务。
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专业毕业后全部上船工作,目前船公司不招收女船员。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秋招章程 08-05
-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2招生章程 08-05
-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2014年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08-05
-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三校生招生简章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