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经济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石家ξ 庄经济学院(学校代码:10077)。
第三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准予毕业者,将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石〒家庄经济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ξ 条件者,授予石家庄经济№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第六条 2010年我『校计划招生3950人,其中本科生3000人、高职专科生950人,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我校校园网︼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我校部分专业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按照社会需〓求、因材施教、专业布局和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学生志愿和学习成绩(本科前三个学期必修∏课,专科第一个学◢期必修课),本科学生于第五学期、专科学生于第三╱学期分流到大类范围内所涵盖的专√业(方向)继续进行专业学习。我校大类招生所涵盖的专业为:
2.工商→管理类(财会方向)(本科)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三个专◥业;
4.公共管理类(本科)含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两个专业;
6.电气信息类(计算机方向)(本科)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三个专业;
8.数学类(本科)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个专业;
10.工程管理」类(高职专科)含工程造价、基础工程◤技术两个专业;
12.艺术设计类(高职专科)含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两个专业。
第八条 调档比例:按我ω校在该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0%-120%内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条 对同等分数◤的考生安排专业或退档,按照专业志愿①、单科成绩、品德鉴定、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
第十二条 对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依据投档成绩安排专业。
根据学校的教学◆要求,电气信息类(本科、高职专科)专业,部分课程使用英语↑教材授课;
英语(本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并且首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的英语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90分;
第十四条 体检和专业限制: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收费
第五章 附则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5月4日至9月10日):0311-87207400;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4705 。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石家庄经济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河北地质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河北地质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河北地质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石家庄经济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石家庄经济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石家庄经济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石家庄经济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石家庄经济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石家庄经济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石家庄经济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