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外◥省市秋季招生》章程
2017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外省市秋季招生章ξ程
二、 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
四、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 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语种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入学后日语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日语和英语;入学后德语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德语和英语;入学后法语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法语和英语;入学后韩语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韩语和英语;入学后西班牙语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西班」牙语和英语;入学后俄语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俄语和英语。
八、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 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凡复检、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市,投档原则按当地政策执行。
3.艺术类专业考生以①考生的文化考试投档成绩◣与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统一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则按艺术类统一考试总成绩ω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
2.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5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 主确定)。
4.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20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6.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3300元(四人间)、2300元(六人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二、招生办联系电话: 021-68020551、021-68021818、021-68020632、021-68020939(传真)
十四、学院招生网址: http://www.sicfl.edu.cn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ω 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帮困基金。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认定,我国西部地区疆域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我校在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等九个省份均】有招生任务。为了能使以上地区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考生考入我校后,避免因经◤济问题影响学业,除了国家提供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外,我校对以上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实行第一学年减免部分学费█(减免金额为2000元)的政策,以适当减轻他们经济上的压力。
1.新生报到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报考ㄨ资格规定条件者,将取消2017年录取资格。
3.2017年招生实施细则、招生专业介绍等内容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招生信息》栏目中查询。
4.我院录取时基本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为尊重考生专业志向,外省市新¤生录取报到后可按学院相关规定重新申请就读专业(原则上是在该省没有投放的招生计划的专业),艺术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不能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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