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 本院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三条、 学院名称: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文昌路1号。
第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本院学生修业期满、符合条件者由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按国家规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条、 2017年本院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第十条、 本院是民办院校,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学费,请考生根据家庭经济状况慎重选报。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 “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本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本院提档比例按照所在省政策执行。本院对投档考生按照志愿先后、分数高低即志愿清的原则依次录取考生,同等条件下参考报考专业相关科目的成绩。
第十七条、 本院舞蹈表演专业录取规则:招生对象为体育舞蹈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符合所在省分数线要求,按照文化课成绩过线,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本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录取规则:招生对象为体育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符合所在省分数线要求,按照文化课成绩过线,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录取。
第五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二条、 本院设有入学奖学金、成绩优秀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考取研究生奖金、创办人特别奖学金等。本院还设有勤工助学金,社会团体、个人捐助的奖助学金及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等。本院为新生入学开辟“绿色通道”。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电话:0371-62436243
0371-62436159(体育类)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文昌路一号
邮 编:45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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