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院将在2013年招生工作中,继续全面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1、学院全称: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3、邮政编码: 215104
5、学院层次:专科
7、证书颁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苏州工艺ㄨ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证书。
9、招生网址: http://zsjy.sgmart.com/
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学院成立以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领导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经教育部核⌒ 准,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3年分省分专业计划。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以省级(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八条 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条 由艺术◥专业考试成绩(联测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者,以艺术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艺术专业分再相同者,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主要看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第十二条 同批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无@ 级差。
第十四条 江苏考生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学院对必测科目无附加等级要求,参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外省︻考生根据各省规定的投档原则录取。
第十六条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第十七条 学∮院招办根据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对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学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生每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省政府助学金及学院助学金等奖项;学院设置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校外科研成果特别奖;学院还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贫困生可向国家指定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3年普通专科招生。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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