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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政法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政法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100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条 办学理念: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师为主体、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走“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发展道路,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为目标,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和教学创新,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校弘扬“博学笃行、刚健中正”的校训精神。学校追求的学生培≡养目标是:健全的人格品质、扎实的专业卐基础、创新的思维能力、卓越的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 山东政法学院2012年招生计划详见学院网站:http://www.sdupsl.edu.cn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专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 章,在学校纪委的全程参▃与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考生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省外招生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考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规则。在招生主管部门向学校投档范围内,在山东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加盖录Ψ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奖贷减免政策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山东政法学院@已建立起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和特殊〒困难补助等互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学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的经费,重点@ 用于学生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我校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政府类奖助学金。另外还设有院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学校类奖学金等。此外,学校设立〇了勤工助学岗位,对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问题提供有力帮助。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250014

                  传真:0531-88599859

                  E - mail: zsb@sdupsl.edu.cn

                  监狱学专业考生联系电话:0531-55632752,55632758

                  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电子邮箱:sdzf_jgxy@126.com

                  第二十七条ξ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政法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注: 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980 ;http://gaokao.chsi.com.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山东政法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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