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代码:10445。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 办学地点: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长清湖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
第八条 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2018年本科招生工作,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18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 本年度的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1.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1)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联考)成绩(山东省考生统考成绩需在前1.5万名(含)以内),考生进Ψ 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ζ 理论)、舞蹈学(男)、舞蹈学(女)、舞蹈学(体育舞蹈)、舞蹈学(健美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山东省内招生使用校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校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其余省份招生使用生源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校考或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三)体々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四)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完成全→部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后,在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同类专业中进行专业调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卐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据国家、省出台的学生资助相关政策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措施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
第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sdnu.edu.cn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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