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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透明”,兼顾“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代码:14242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 校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6号

                  第十一条 地理环境:学院地处闻名中外的孔孟之乡--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交通便利,生态资源得天独厚,是济宁市行政商务中心、科教ζ 文化基地、休闲度假胜地和生态宜居新城。

                  第十三条 办学实力:学院占地1003亩、规划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已建成26万平方米。经过60年的办学积累,形成了较强的办学实力,现有教职工614人,教授 18名、副教授169名、双师型教师占48%。学院设有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商学院、金融会计学院、光电工程学院、化工新材工程学院、软件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基础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航空学院等11个二级院系。开设36个专业,涵盖材料与能源、制造、电子信息、财经、旅游、航空等10个专业大类。设有光电工程技术研究所、新能源与新材料研究所、汽车工程研究所、机电工程研究所、产业集群研究所等11个科研机构。学院技能鉴定所能为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技♂能证书的鉴定及发放。学院是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山东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全国青年创业教育培训基地、全国KAB大学生创业教育基地、全国职工教育培训基地、山东省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及山东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集体。

                  第十四条 就业渠道:学院把提高就业率和优质就业率作为就业工作的重要目标,高度重视大学生的职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设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注重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培养,努力实现“学校与企业”、“学习与就业”两个“零距离”对接。近年来学院与美国惠普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歌尔声学电子有限公司等世界500强企业和台湾联电集团、山东润峰集团、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东荣信煤化有限公司,北京航天新兴科技公司,太阳纸业集团等100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毕业生就◣业网络。学生在毕业前1--2个学期,即可带薪顶岗实习,毕业后可在顶岗实习单位就业,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第十五条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 建立学院分层负责、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就业处具体实施的招生录取工作运行机制。

                  第二十条 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二十二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有特殊要求者除外)。

                  第二十四条 实行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先在上线报考我院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满计划数为止;若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ぷ第二志愿或征集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二十六条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已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七 录取结果公布:山东省教育招生考生院网站查询、学院网站查询和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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